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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2027年度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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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招标)2026-2027年度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年度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本次报价要求供应商按折扣率报价,结算基准价参照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当月发布的《盐城市区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平均价。如采集公示表没有的则按不得高于采购人市场询价的价格(一次随机选取大润发超市、麦德龙超市等大型商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2027年度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2027年度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许可(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5时00分到2026年10月1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A.现场获取文件地点:盐城市。 B.邮箱获取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