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2026年度关于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BOCYJ-CG-2026-1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阳江分行提供物业保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具有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1. 被宣告破产的; 6.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未处于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2.1.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12.2.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采购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采购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3.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3.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该项目采购相关部门(阳江分行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全辖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YJ-CG-2026-14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阳江分行提供物业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一)服务期:22个月。 (二)采购包/成交单位/份额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具有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1. 被宣告破产的; 6.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未处于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2.1.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12.2.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采购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采购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3.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3.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该项目采购相关部门(阳江分行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