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现代智慧温室种植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嵩明现代智慧温室种植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嵩明现代智慧温室种植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贷款,采购人为嵩明县高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嵩明现代智慧温室种植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概况:嵩明现代智慧温室种植产业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觅泉社区,占地 361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农业大棚的翻建、设施设备、智能系统提升,现为积极推进嵩明现代智慧温室种植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需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3 招标规模:约 97.81 万元。 2.4 服务期限: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结束。相应业务范围期限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委托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 2.5 采购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具体的工作范围委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1. 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工程量,审核工程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2. 施工阶段: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控制价的编制及审核,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介造价条款的复核、修订,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工程进度款及咨询费类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工程签证等资料的审核及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如有)资料的收集及处理等,包括在全过程造价服务阶段,因工作实际需要出差考察、询价等。3. 竣工阶段:按照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及相关管理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场内单位合同段的竣工结算工作,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完成财务决算书及审计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复核及签认、工程结算造价审核,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须配合建设方完成竣工财务决算书及审计相关工作。4. 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A-2017)实施手册》。5. 满足委托人关于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 2.6 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T/CCAS 008-2020),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造价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审计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审计的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事业单位从其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确定,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不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拟派的其他成员不少于 3 人,其中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得少于 2 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文件费转账凭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售后不退;若需开具发票的,只能采用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若无需开具发票的可采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缴纳的方式。 5.3 本项目接受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采用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人须按本上述要求付款并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后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上述邮箱)。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韩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