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0100198619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00000000 万 元 ,采购人为淮安市洪泽实验 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详细要求见项目采购 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 目 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 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企 业所占比例应为 6(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 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 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针对 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3.2供应商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 3.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4 供应商的提供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26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 明 ) ; 3.6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 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11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需现场报名
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编号: Z320000A001001986198 ( 二 )项目名 称: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 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 元 )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六)采购需求: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2026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详细要求见 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之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 为准)起计算,总服务期限为 1日历天。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旅游业: 二、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 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 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3.2 供应商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4 供应商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6年7月1日以来任意 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拒绝符合下述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 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 、 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地 点:淮安市
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一、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下 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 时间) 地 点:江苏
时 间:2026年10月1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江苏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 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淮安市洪泽实验中学 地址:淮安市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