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3211001PLT000015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
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2023一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薪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出具正式专项审计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一
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一
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清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
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统称事务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分所须提供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分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镇江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镇江市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