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深圳电信移动网投诉10000号前置专家预处理服务采购
2026-2027年深圳电信移动网投诉10000号前置专家预处理服务采购
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7年深圳电信移动网投诉10000号前置专家预处理服务采购(标段编号:
DCGXM202609230001001001),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2-10-04D-2026-D-F-A27680
项目名称:2026-2027年深圳电信移动网投诉10000号前置专家预处理服务采购
预估金额-不含税:84.96(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90.0576(万元)
服务地点:深圳市
备注: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
(1)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2026-2027年
深圳电信移动
其他咨询服
网投诉10000
务
/
/
号前置专家预
处理服务采购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4.96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
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
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移动网络投诉处理类项目或含有投诉处理的移动网络优化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须拟派不少于8人的项目团队,其中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7名项目团队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移
动网络投诉处理类项目或含有投诉处理的移动网络优化类项目相关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项目清单列表及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团队成员姓名,如合同、项目甲方出具的证明等,无提供者或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3)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
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现场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
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
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9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
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14时30分00秒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