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桂大村村内道路铺设沥青及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向桂大村村内道路铺设沥青及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CY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向桂大村村内道路铺设沥青及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进村主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标线、拆除破损花池、新建花池、新农村沥青混凝土路面、篮球场沥青混凝土路面、镀锌给排水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向桂大村村内道路铺设沥青及道路硬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向桂大村村内道路铺设沥青及道路硬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除不可抗力外项目经理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3)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