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承包
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LNTY-2026-10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78.8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压设施:新建箱式开闭站3座,箱式变电站13座,总容量14130kVA(其中1250kVA变压器10台,100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2台),附属配套设施:充电设施新建960kW充电机3台,720kW充电机1台,480kW双枪重卡充电机15台,240kW充电机1台,附属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二级](含)以上)或([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3其他要求: (1)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总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EPC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EPC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与EPC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