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GRJT2026-ZKBCRW)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 项目经理1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 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 注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若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 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6年0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扫描件和付款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付款信息详见公告“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关于2026年度招标)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GRJT2026-ZKBCRW)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 项目经理1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 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 注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若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 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6年0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扫描件和付款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付款信息详见公告“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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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 项目经理1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 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 注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若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 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6年0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扫描件和付款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付款信息详见公告“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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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GRJT2026-ZKBCRW)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 项目经理1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 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 注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若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 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6年0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扫描件和付款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付款信息详见公告“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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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GRJT2026-ZKBCRW)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自控系统应急抢修补充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 项目经理1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 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 注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若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 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6年0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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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扫描件和付款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付款信息详见公告“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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