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CSHS-26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招标人为长春市少年宫。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通过本次采购,完成长春市少年宫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具体包括采购需求梳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报名审核、开标/评审现场组织、评审结果公示、成交通知书出具、采购过程资料整理归档、质疑投诉处理协助、备案资料提交等全流程工作,所有工作成果需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通过本次采购,完成长春市少年宫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具体包括采购需求梳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报名审核、开标/评审现场组织、评审结果公示、成交通知书出具、采购过程资料整理归档、质疑投诉处理协助、备案资料提交等全流程工作,所有工作成果需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入围后,采购人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先签订入围协议,实行具体项目时,采购人再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一个项目一签订,采购人不承担入围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能够承接采购项目,入围不构成采购人必须纳入入围招标代理机构承接项目的义务。针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对未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经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亦不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承诺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10-12 15:00:00 至 2026-10-19 16:00:00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0-23 10:0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10-23 10:00:00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SHS-2610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少年宫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服务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范围:通过本次采购,完成长春市少年宫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具体包括采购需求梳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报名审核、开标/评审现场组织、评审结果公示、成交通知书出具、采购过程资料整理归档、质疑投诉处理协助、备案资料提交等全流程工作,所有工作成果需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入围后,采购人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先签订入围协议,实行具体项目时,采购人再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一个项目一签订,采购人不承担入围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能够承接采购项目,入围不构成采购人必须纳入入围招标代理机构承接项目的义务。针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对未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经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亦不予经济补偿。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采购程序合法合规,成果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无程序性瑕疵,无因代理机构过错导致的采购失败、质疑投诉成立或行政处罚情形。 入围家数:3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承诺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无效不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韩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