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具体服务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临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 各方均须提供,并分别加盖各方公章。)投标人为商业银行的总行或分行(分支机构)均可 参与投标,若为分行(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行出具的唯一授权(授权书由总行及分 行(分支机构)均须盖章,总行授权后相关投标文件加盖分行(分支机构)公章即可)。商 业银行总行、分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若同时参与均按无效处理。
2、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主承销商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联合体牵头 人必须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承销商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具备交易商协会 承销相关资质;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牵头方必须为主承销商,牵头方承担本项目主承销全 部法定职责)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名单;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投 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分别加盖各方公章);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性说明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分别加盖各方公章);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单 位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 时参与本次投标;并提供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 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分别加盖各方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即可。)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方不 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和各成员的责任 和义务,其成员构成、各方职责分工、业务承担范围、承销份额、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 更、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主承销商。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接 受委托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与投标、采购和合同实施签订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费3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