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HB-C-2026-1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0.000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JSHB-C-2026-1023002 2、项目名称: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子项目。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4、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年,最高限价:11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5、采购需求: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天花、天面、以及所有公共设施的日常保洁;项目室外地面、路面、绿化带、停车场以及所有公共设施的日常保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项目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沙洲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专项服务外包项目-中瑞(清辉园、清泽园、清瑞园)小区子项目:
1、通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收入支出表/收入费用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线上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4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