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投标旗下平台
咨询热线
010-60868695

设备招标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10-15
0 次浏览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1t-2026-08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8 万元,招标人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眼底照相机 1 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二)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1t-2026-082

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28.8 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28.8 万元。

采购需求:眼底照相机 1 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二)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