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银清智园及上清企2027年度员工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银清智园及上清企2027年度员工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其直属企业银清智园运行维护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直属企业)就银清智园及上清企2027年度员工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顶且(招标编号:0733-2616536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为加强员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员工医疗负担,提高人身风险保障,扩展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就医体验及保障水平,银清智园运行维护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清智园)(含武汉、无锡、贵安新区分公司,下同)及上海银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企)为员工投保2027年度商业保险。
2.1保险方案
银清智园(含武汉、无锡、贵安新区分公司)及上清企员工、委派员工(分为35周岁以下、36-50周岁、51-65周岁三种方案)、本部员工及委派员工子女、实习生及退休返聘人员。
2.2保险内容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疾病身故及全残、意外伤害保险、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重大疾病保险、门诊及住院、女性生育保险、住院津贴、公共保额、小药箱等。(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中的2.3保险方案)。
2.3投保人数
银清智园(含武汉、无锡、贵安新区分公司)在职员工共计268人,附加受益人(子女)165人,预计2027年度在职人数288人。上清企在职员工共计98人,附加受益人(子女)50人,预计2027年度在职人数101人。实际投保人数将根据员工在职人数变化据实调整。
2.4服务期限
(1)【首年保险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履行期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零时至2027年12月31日24时,保险期限如有变化,以投保人通知为准。本次为首年签订合同。
(2)【采购有效期】:本项目为“一签三年”项目,采购期限为三年,每年分别签订采购合同。首年合同期限1年,后续最多可续签2次,累计不超过3年,3年期满后重新组织采购;第2年、第3年采购金额按每一年度内提供的服务计算。
(3)【续签条件】: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和预算批复都能保证的情况下,本年度服务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确认,如服务质量达到要求(如:年度考核≥80分),可根据业务安排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及需求变化,享有是否续签的最终决定权,不构成对供应商的续签承诺。甲乙双方每年签订续签合同的服务标准及服务单价应与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保持一致。
2.5服务地点
银清智园(北京市、武汉市、无锡市、贵州省贵安新区)及上清企(上海市),招标人直属企业指定地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直属企业(银清智园及上清企)将分别与中标人签署合同。
2.6预算金额(首年):169.37万元(含税),其中银清智园125.39万元(含税),上清企43.98万元(含税)。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首年):169.37万元(含税),其中银清智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25.39万元(含税),上清企部分最高投标限价:43.98万元(含税)。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金融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度的投标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4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2:供应商在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3.7不存在与总中心及其直属企业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须提供承诺书】
3.8未被列入清算总中心及其直属企业供应商禁入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及其直属企业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及其直属企业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将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2025年11月1日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日9时至16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6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