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投贸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青岛高投贸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TJSDL-20260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选聘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机构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高投贸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聘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选聘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未发生与高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有诉讼、失信失约、欠费等失信行为;
3.未发生与高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有诉讼、失信失约、欠费等失信行为;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同一供应商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若无独立法人,需提供总部授权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单位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青岛高投贸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选聘股权价值评
估服务机构以比价询价(一轮定价)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日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JSDL-2026028
项目名称:选聘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机构
采购控制价:不含税价47169.81元(含税价50000.00元,税率6%),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需求:对划转股权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值确认实缴资本金额,并出具股权评估及实缴资本金额报告。
2.主要内容及采购需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划转股权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值确认实缴资本金额,并出具股权评估及实缴资本金额报告。
3.费用支付及方式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服务地点:青岛高新区。
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股权评估服务、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招标人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按60%计费。(取费低于500元的按照500元收取)。
发布。
5.评标标准
投标人此次报价为招标的最终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
6.投标资料清单:
采购公告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4)格式详见附
件。
(1)报价函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6)业绩证明
(7)信用查询记录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7.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报报名单位于2026年11月4日至11月6日9点00分-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提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信用查询,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每套1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少于五家的,不得开启,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投标文件一个密封件,里面包含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无须胶印):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无须胶印):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价格或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5)严禁在投标文件中私自添加或删减违背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表述、条款或话术,否则该条款将不被予以认可。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