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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招标公告:郑州四六〇医院西药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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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郑州四六〇医院西药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河南

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四六〇医院西药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KZB08202610270001),招标人为郑州四六〇医院。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与范围:拟为郑州四六〇医院采购2家西药供应商,负责郑州四六〇医院药品供应目录(《郑州四六〇医院药品供应目录》)中药品的供应。

(2)项目供货期:本项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且双方均同意续约,可续签一年。合同履行中如因政策性调整或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出台或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提前30天通知投标人),入围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3)供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四六〇医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5200万元/年,总采购预算为10400万元,据实结算。

(5)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6)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2家,中标候选人数量4家。递交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4家,本项目流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采购类别:服务

(8)其他:项目分配基本原则:①未挂网药品各家进行对比和相关调整,原则上由价低者配送,若产品原配送商未入围本项目且无法转配送,可酌情开户。②除未挂网和麻精一药品外的其他药品按中标人排名情况进行份额分配,分配比例按7:3。如某药品入围中标人因各种原因均未提供相关配送证明材料,医院有权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选取任一入围中标人配送,以免影响医院正常使用。③若遇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投标人须配合医院完成药品转配送切换交接等有关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资格声明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提供《资格声明函》】。

(1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药品配送)业绩。业绩证明应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完整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完整且不得涂抹或遮挡)并附合同期内至少3份相关入库验收证明材料(需盖甲方验收章),方予认可。(以上内容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证)。

(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配送资格(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和投标人在该系统的登录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中标后对急救抢救和低价易短缺药品如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有相关配送授权,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配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资不抵债现象。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8日18:00:00起至2026年11月0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3. 人民币500元/标段(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