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科技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Q02-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科技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第一包21万元,第二包2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科技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科技大学AI赋能智慧课程及课程群建设服务项目;(002)天津科技大学智 能体课程(群)建设及其应用场景开发与应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科技大学AT赋能智慧课程及课程群建设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 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 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 诺)(书面承诺须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须加 盖公章: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天津科技大学智能体课程(群)建设及其应用场景开发与应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 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 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 诺)(书面承诺须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须加 盖公章;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来前请先电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 概不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19 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 19 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