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2026年11月-2029年11月)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2026年11月-2029年11月)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X-2026/C-25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2026年11月-2029年11月)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225803.00元/三年,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2026年11月-2029年11月)物业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2026年11月-2029年11月)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2026年11月-2029年11月)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第3-
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4日14时2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bjzbcg80@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