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驹桥服务区含进出京双向重卡超充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马驹桥服务区含进出京双向重卡超充站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D-HW-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马驹桥服务区(含进、出京双向)重卡超充站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首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G2京沪高速北京段马驹桥服务区(含进、出京双向),主要建设2座重卡超充站,安装8台720kW充电主机,2套600A液冷双枪超
充系统(单枪功率600kW),10台400A风冷双枪充电桩(单枪功率400kW),共计24把充电枪,可同时满足12辆重卡充电需求。项目建成后,可满足高速服务区重型卡车大功率充电需求,完善区域新能源补能配套体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驹桥服务区(含进、出京双向)重卡超充站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驹桥服务区(含进、出京双向)重卡超充站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由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2产品资格:
(1)充电设备具备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承诺函;
(2) 充电设备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或提供承诺函;
(3)充电设备能效等级不应低于GB46519-2025《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分体式直流供电设备二级能效的相关要求,并提供承诺函;(4)充电终端内置计量器具应具有有效批准证书。
注:充电设备包含充电主机和充电终端。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
(1)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直流充电设备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100万元(可多份合同累计计算);
(2)近三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单体功率≥600kW的分体式直流充电主机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和(2)。
3.4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3-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在招投标活动或其它商业活动中无因行贿、围标串标、造假或其它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而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或终止合作的情形,以及未出现骗取中标(入围)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章):(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3)授权委托书(授权事项须包括获取招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文件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时3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