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精河杞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河引调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精河杞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河引调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GK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杞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河引调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000,招标人为精河杞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现状骨干干渠6条,渠道改造总长45.1km,实施渠道防渗、衬砌改建;配套建设、改造干渠沿线大型标准化渠系建筑物(节制闸、分水闸、桥涵等),包含本标段范围内土方工程、衬砌工程、金属结构、临时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杞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河引调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杞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河引调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单位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企业提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近3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近5年(2021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以合同签订时近5年(2021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中须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查询内容需清晰可见,且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查询的近三年内(2023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5.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企业提供);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方单位人员;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②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的确位证书;
③造价人员:需具有水利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证书;
④设计相关人员:具有与本项目设计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
注:委托代理人及所有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所注册企业名称应与对应的投标企业名称一致,职业资格证明书应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近3个月(2026年07月至2026年09月)缴纳社保有效证明(提供个人社保明细,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如有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同时出具与该企业聘用书并加盖公章)。
(6)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
设计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7)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2)投标单位相关业绩网上中标公示后,被投诉举报情况属实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能作为其业绩,投标单位如隐瞒相关事实且仍将之作为投标业绩,按提供虚假业绩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且将该投标单位不良行为上报自治区水利厅;
(3)投标企业须签订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由牵头人获取;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
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视为资格后审不合
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资格后审
11.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12.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1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1时00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8日20时00分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改造现状骨干干渠6条,渠道改造总长45.1km,实施渠道防渗、衬砌改建;配套建设、
改造干渠沿线大型标准化渠系建筑物(节制闸、分水闸、桥涵等),
包含本标段范围内土方工程、衬砌工程、金属结构、临时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