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BHZB-2026-3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 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价格给予 20%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 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投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 2026 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6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
(2)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文件费以公司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BHZB-2026-321+包号文件费”
2)文件费汇款后,供应商联系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获取《供应商基本信息报表》并进行填报。
3)供应商将《供应商基本信息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后,连同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为:TJBHZB-2026-321 获取文件信息)并告知“文件联系人”。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
4)纸质版磋商文件将以邮寄方式送达供应商。(3)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 500 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