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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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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SJ-YD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4.5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总预算金额 24.50 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包,其中:第一包: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智慧校园 AI 应用服务),招标预算金额 15.00 万元;第二包: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 9.50 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智慧校园 AI 应用服务); (002)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智慧校园 AI 应用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交 2026 年 1 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提交 2026 年 1 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医科大学智能平台服务项目(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交 2026 年 1 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提交 2026 年 1 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与代理公司联系,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