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H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本次采购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2026-013
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精品录播教室项目,本次采购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实际签订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段内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注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 资料的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 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 写后,将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文档格式)和磋商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内即 可,文件售价500元/每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