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塔城地区乌苏市南区建筑用砂矿区项目-生产流水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乌苏市塔城地区乌苏市南区建筑用砂矿区项目-生产流水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乌苏市南区建筑用砂矿区项目-
生产流水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00万元,招标人为乌苏市兴胜建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条共年产100万立方砂石料破碎、筛分、清洗生产线及建筑固废破碎线。配置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颚式破碎机、液压圆锥破碎机、立轴冲击式破碎机、圆振动筛等。范围自变压器(不含)起,至压滤泥饼产出为止,涵盖给料、破碎、筛分、输送、非标钢结构、喷淋抑尘、洗砂回收、污水处理、低压开关柜、启动柜、生产线监控、中控系统及显示大屏、PLC集中控制系统、电缆、桥架、配套辅材、必要检测仪表;同时包含设备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整套系统性能保障与售后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塔城地区乌苏市南区建筑用砂矿区项目-生产流水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乌苏市南区建筑用砂矿区项目-
生产流水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用要求:
(A)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B)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C)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6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