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管厝学校党溪小学研学基地钢结构大篷维修采购公告
浦城县管厝学校党溪小学研学基地钢结构大篷维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受浦城县管厝学校委托,对浦城县管厝学校党溪小学研学基地钢结构大篷维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6年10月2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PC2026009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管厝学校党溪小学研学基地钢结构大篷维修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680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8128.1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采购数量允许简要需求 最高限价(中小企业划品目名称元) 分标准所属标的(单位)进口或要求行业1-1B07000000-浦城县管1项否详见采购需78128.10 建筑业装修工程厝学校党溪求及本项目小学研学基工程预算书地钢结构大篷维修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