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合·湖东春天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信合·湖东春天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GL[X2026]1014-6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合·湖东春天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信合湖东春天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本小区提供全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2、 设施设备维护(电梯、消防、供水供电等)。3、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4、客户服务与投诉 处理。5、社区文化活动组织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合·湖东春天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合·湖东春天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资料:(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 以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其他资料。备注 投标人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 人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 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
七、其他
受信合湖东春天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就信合·湖东春天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合·湖东春天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ZGGL[X2026]1014-66
3、本项目业态类型:住宅、商业、公寓。
4、本项目坐落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正商大道信合·湖东春天小区。
5、建筑类型:高层住宅、商业门面、公寓。
6、总建筑面积:384181.15平方米。
7、总户数:1995户。
8、合同履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满足合同要求后转正式履约。
9、公共收益交由业主委员会支配。
10、配套设施 供水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电梯设施设备、绿化面积、地下停车场、儿 童游乐场、监控系统等。
二、招标内容
为本小区提供全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
2、设施设备维护(电梯、消防、供水供电等)。
3、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
4、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5、社区文化活动组织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 实提供财务情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以来 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 件;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附承诺,格 式自拟);
6、投标人与本项目建设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投标 文件中专项披露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能影响前期物业退出、承接查验、公共收益清算、资 料移交及招标公正性的,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1)与建设单位存在直接控股、被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与建设单位互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3)与建设单位共用财务、客服、工程、采购等核心管理体系;
(4)其他可能导致“开发利益优先于业主利益”的利害关系。
7、投标人须提交《与建设单位无不当利害关系承诺书》:隐瞒关联事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曾在本小区,或在本项目建设开发单位开发的其他项目中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投标人, 投标时须一并提交:
(1)原项目公共收益收支台账及业主分成明细;
(2)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3)承接查验问题清单及整改闭环证明;
(4)无侵占公共收益、无挪用维修资金、无拒不移交资料的书面承诺及佐证。
未提交或经查实存在未整改违规的,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参照(因为本次招标活动不是政府采购类招标,建议用词改为“参照”)《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 ccgp. gov. 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内 容应包含公司基础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 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
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资料: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备注 投标人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 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 验并不作为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 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地点:信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 15时30分。
2、开标地点:信阳市。
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 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