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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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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006‑QT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2.1912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年(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3.6.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3.6.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6.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6.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5 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9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10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原则上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按获取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要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D‑006‑QT2026‑06

1.2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2.1912万元/年

1.5 采购需求:

|包号|服务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万元/年)|

| ---- | ---- | ---- | ---- |

|1|生活热水、新风预热及空调降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三年,合同每年一签|192.1912|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年(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3.6.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3.6.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6.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6.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5 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9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10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原则上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人按获取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要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1.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1.4 被授权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5 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6 提供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证明;

1.7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原则上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8按照《关于推动政府采购导向性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4〕2号)的要求,对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投标(响应)报价影响产品质量且不能做低价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不能提供承诺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