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专项诉讼法律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专项诉讼法律服务
2、项目编号:QT304526104839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存量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纠纷专属案件服务,不属于新增常年法律顾问,仅针对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涉诉、非诉争议处置,服务范围与现有法律顾问业务完全隔离,不叠加日常常规法务服务。
(1)批量出具催款、解约、维权类律师函,组织诉前沟通、协商调解;
(2)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关联纠纷全流程代理:证据梳理、法律方案研判、立案、财产保全、一市、二审、强制执行、再审等全流程诉讼服务;
(3)单个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专项法律风险评估、处置方案书面分析报告;
(4)案件资料整理归档、定期进度汇报,配合新能源业务领域集中整治项目处置组、合规部完成案件复盘。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4名。
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每6个月结合各律所案件服务质量、报价水平、履约评价,重新组织遴选或核定入围资格。
8、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内蒙古淖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9、最高限价:不设置最高限价。
10、入围说明:本次入围框架协议生效后,单项采购统一采用内部综合评市模式,向全部入围单位逐一定向送达邀请函或邀请邮件,竞价须至少取得2家有效响应方可正常评审,合规部门和该整治项目归口部门共同综合经验、报价选取一家评选一家单位作为该单项采购成交单位。若连续两次通知仅1家供应商响应或无供应商响应:仅1家有效响应的,直接确定该单位为单项成交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证在年度考核有效期内(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