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分行关于客户权益兑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省分行关于客户权益兑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关于客户权益兑付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I260044/01)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项目名称:海南省分行关于客户权益兑付服务项目
3.招标编号:HI260044/01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6480万元(包含本金与服务费,本金6000万元,服务费按照8%预估480万元)。
采购项目预算落实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内容 第1年预算(万元) 第2年预算(万元) 二年预算合计(万元)
海南省分行客户权益兑付服务项目 3240 3240 6480
说明: 投标人服务费率报价不得超过8%。
7.采购内容:选择2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
8.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8.申请人需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9.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及/或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申请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并登记备案。
11.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时间为准)。
(2)申请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4)投标人须对接中国建设银行权益中台,投标人须入驻建行总行权益中台,具备建行系统对接的能力,能配合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使用建行总行三台一链系统开展活动并且能够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与响应。投标人须提供已对接建行总行权益中台的佐证材料(包括在建行总行权益中台的过往配置案例截图或在建行总行权益中台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的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开标截止日前已经完成与中国建设银行权益中台对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递交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现未接入建行总行权益中台须承诺在中标公示发布后在30日历天内接入建行总行权益中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须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实现对接,须提供已对接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佐证材料(投标人与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的双方合作协议),可向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打款,配合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开展惠省钱道具卡、加量包等活动。如总行供应商发生变更,投标人需及时对接新的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确保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惠省钱道具卡、加量包活动的顺利、持续开展。如现未与建设银行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实现对接须承诺若中标,则在中标公示发布后在15日历天内与建设银行总行“惠省钱”活动运营供应商实现对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可开展微信、支付宝平台活动的资质证明:投标人具有微信、支付宝平台活动的渠道商资质(提供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的微信、支付宝的合作协议)。须提供微信、支付宝《服务商协议》或其他有效合作证明,能够协助建行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开展权益优惠活动,具有提供微信立减金服务相关的技术能力(提供与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协议或提供相关后台页面截图)。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
(7)可开展抖音、美团、京东、拼多多、银联云闪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活动的资质证明:投标人具有抖音、美团、京东、拼多多、银联云闪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活动的渠道商资质(提供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合作协议)。需提供抖音、美团、京东、拼多多、银联云闪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协议或其他有效合作证明材料,能够协助建行通过抖音、美团、京东、拼多多、银联云闪付渠道开展权益优惠动,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如现未具有抖音、美团、京东、拼多多、银联云闪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活动的渠道商资质,须承诺若中标,则在中标公示发布后在30日历天内实现具有上述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渠道商资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电子化平台线上操作指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6.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8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7.售价:人民币4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上午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上午09 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南省
4.开标大厅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加密上传;上传至龙集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各单位参与开标及评标的唯一依据。
6.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开标唱价(含投标解密和签名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平台”线上开标大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准时在线参加。如迟到,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7.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1)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或(2)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解密;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