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终端采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终端采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JJC-2026ZB0925)
项目概况
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终端采集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6ZB0925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移动终端采集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42.2万元 最高限价:42.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移动终端云采集设备1套,对原有2套设备进行升级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交付时间:移动终端云采集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移动终端采集设备升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升级服务,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任选以下其中一项材料提供:①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6年3月1日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年3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6年3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拒绝下列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按制作、邮寄成本支付,300元/份,售后不退。 2026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