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悦城三期商业定向开发建设项目清算财务审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悦城三期商业定向开发建设项目清算财务审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参照《昆明市市属企业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昆国资发(2024)40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昆明市国资委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公司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南悦城三期商业定向开发建设项目清算财务审计(二次),采购人为:昆明市城投文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确定,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欢迎有实力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悦城三期商业定向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北邻广福路、南邻大铭苑商业住宅开发项目、东邻华晨路、西邻融康路。项目用地面积约 32.47 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项目原设计总建筑面积 89724.04m2(地上建筑面积53345.31m,地下建筑面积36378.73m)。项目设计总概算约 9.15亿元。为确保盘活工作的顺利开展,拟选聘一家财务审计单位对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定。审计服务费约:¥99000.00元。
2.2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3谈判范围:完成南悦城三期商业定向开发建设项目从项目开展到 2026年6月30日
为止,对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定。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对每笔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
和合法性进行合理判定,并分别列出相关判定依据。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至少承担过一项财务审计或专项审计业绩。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初年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竞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竞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6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②.提供竞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竞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 资质要求:竞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若为分支机构(或分所)参与申请的,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支机构(或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8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经年度检审合格),为竞标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上午09:00时~11:30 时,下午 13:3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竞标人可采用“现场获取”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09月30日14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