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XD202608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
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分支机
构(含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机构(含总所)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
由总机构(含总所)承担,同时提供总机构(含总所)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不
接受同一总机构(含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含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
接受总机构(含总所)与分支机构(含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另外,只接受总机构(含
总所)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
3.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
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
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3.10、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上午08:30一12:00下午15:00
一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2、地点:海南省;3、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
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3)本项目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三亚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三亚市
七、其他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编号:HNZXD202608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420000.00元/年;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竞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6、服务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续签要求:采购人按年度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下一年度
服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
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8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分支机
构(含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机构(含总所)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
由总机构(含总所)承担,同时提供总机构(含总所)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不
接受同一总机构(含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含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
接受总机构(含总所)与分支机构(含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另外,只接受总机构(含
总所)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
3.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
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
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3.10、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上午08:30一12:00,下午15:00-
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
3、3、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
日10:30:00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