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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

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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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招标公告)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KP【2026】CS10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一、招标条件

本 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1 万元,招标人为鸡西市医疗保障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包括药店异常刷卡时间模型、单人多次频繁异常刷卡模型、数据支撑系统、医保安全数据可视化平台、药师挂证筛查模型(考勤)、视频监控平台各 1 项,GPU 服务器(云)2 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8. 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2 信誉要求:

8.2.1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 3 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算前 3 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判处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磋商。[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2.2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磋商(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8.2.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磋商(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8.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受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对 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竞争性磋商进行全过程代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项目名称: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

项目编号:XKP【2026】CS1002

采购内容:AI 智能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包括药店异常刷卡时间模型、单人多次频繁异常刷卡模型、数据支撑系统、医保安全数据可视化平台、药师挂证筛查模型(考勤)、视频监控平台各 1 项,GPU 服务器(云)2 台。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 51 万元。

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信息技术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GB/T30971-2024)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中硬件产品应为原厂全新产品,质量(含环保)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2 信誉要求:

8.2.1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 3 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算前 3 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判处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磋商。[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2.2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磋商(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8.2.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磋商(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8.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9、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11、磋商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