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公告: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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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HY2026-GC1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挥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78.9017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建设规模: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系统安装在特勤消防站内。
2.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878.9017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个月内完成全部专业分包工程内容及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续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无在建工程
3.财务状况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6.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4)在近三年(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7)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延吉市
七、其他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挥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78.9017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建设规模: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系统安装在特勤消防站内。
2.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878.9017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个月内完成全部专业分包工程内容及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智慧化管控平台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续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无在建工程
3.财务状况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6.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4)在近三年(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7)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延吉市
七、其他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