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7-2030年物业基础服务、商务服务与餐饮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7-2030年物业基础服务、商务服务与餐饮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7-2030年物业基础服务、商务服务与餐饮服务业务外包项且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部工作需要,现对总部办公楼的物业服务、商务服务与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进行招标。主要服务内容包括:①物业基础服务;②餐饮服务;③商务服务。2.2招标范围:
2.2.1.物业基础服务
物业基础服务项目、28项专项维保项目、员工洗衣、增值服务(如:租赁、代购、代修、理发等服务)。按照健康企业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
2.22商务服务
会议活动执行、文档辅助管理、商务管家、健身管理和办公资源管理等服务。
2.23餐饮服务
中西式三餐自助、商务宴请、茶歇服务、运营小卖部、外卖及订餐服务。
23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27号
2.4服务期限:2027年2月1口至2030年1月31日
2.5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一致,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分别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或单位食堂(职工食堂)资质。
3.2业绩要求:
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业绩。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l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姓名+身份证号”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4.4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
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证书且/具有学士学位或注册物业管理师职称/且至少5年类似项目经验。3.6联合体要求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3.62联合体投标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应与其资质许可相适应。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6)其他: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08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