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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招标

最新招标//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7年度电力交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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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7年度电力交易服务项目开展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全额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
1.采购概况和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7年度电力交易服务项目
1.2采购概况: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工业硅生产企业,电力为核心生产要素,当前具备用电电压等级220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330000千伏安(KVA)(配置2台单机容量165000千伏安(KVA)的变压器)。为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绿色生产”发展战略,规范电力交易合作流程,构建稳定、高效的电力服务合作,快速响应企
业2027年度规模化生产的用电需求,保障市场化电力交易合规有序开展,现与优质售电企业协同合作,进而实现精准控制用电成本以优化生产端成本。
1.3采购模式:本次采购分两阶段依次推进,实行“先入围、后竞拍”机制。第一阶段为“入围资格筛选”,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获得第二阶段线上竞价参与资格;第二阶段采用固定“一口价”套餐模式开展竞拍,以0.185元/千瓦时作为基准价(即最高限价),按降价式规则竞价(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最终根据竞价结果确定1家服务商。
1.4服务内容:□电力交易代理服务。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7年预计市场化交易电量约为10亿千瓦时(具体电量以实际使用为准);□购电配套协助。协助公司办理购电机构更换、电费套餐调整、结算等事项;绿电责任协助(如有)。无偿协助公司完成2027年用电量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及绿色电力交易/绿证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具体要求以采购人所在地发改委最新政策为准)。
1.5服务地点: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6服务期限:1年,自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因采购人工作内容发生变化、采购人采购方式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由上级统一采购等)、采购人上级指令对项目进行调整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委托。
2.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应达到全国或各地方电力中心发《2025年度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发布结果》中的“A”及以上等级,新认证企业除外;
2.3供应商必须注册公示通过,须提供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效的入市注册协议;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最新下发的《新疆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实施办法》执行,所缴纳履约保函金额应在2000万以上,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履约保函盖章扫描件;
2.4业绩要求:2026年电力交易成交电量超过10亿度,提供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截图等佐证材料;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
2.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全国售电业务无合同违约、合同欺诈及合同履约问题纠纷的记录(提供承诺);
2.7关联限制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将入围资格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10:00:00至2026年11月11日19: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2获取流程缴纳文件费用为300元/份(售后不退),缴纳时需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编号(TC269H161);
注:有意参加活动的单位,请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标书款缴纳凭证,信用信息查询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电话联系招标代理领取采购文件。
4.响应保证金缴纳
4.1缴纳金额:本次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为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4.2缴纳时间:2026年11月13日19:00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3缴纳要求①备注“XX公司-晶和源27年电力项目响应保证金”;②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扫描且加盖公章(PDF格式,命名“XX公司-晶和源电力项目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未缴纳或未按要求缴纳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4保证金处理未入围供应商,待入围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入围供应商,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未参与竞价或放弃入围资格的,扣除50%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接收);
5.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另含扫描件电子版1份)联系代理机构人员递交纸质文件。
6.评审与入围
6.1评审时间:2026年11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