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乌兰察布世纪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和县3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乌兰察布世纪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和县3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鸟兰察布市,兴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察布世纪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和县3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兰察布世纪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本项目采用EPC交钥匙总承包方式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土地租赁及占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开工前相关工作、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涉网试验、并网、验收、试验、试运行、质保消缺和售后服务等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兰察布世纪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和县3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兰察布世纪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和县3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其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含甲级)或其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相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二级或以上)。
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1年(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任意六个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1年(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任意六个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需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设计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质量管理人员3人、设备管理人员2人、政府和电网协调人2人。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投标人应承诺按上述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其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业绩要求:(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有安全B证),2023年至今至少具有担任过1个100MW级及以上风电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2)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3年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完工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投运证明或竣工报告等内容)。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担任;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司-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曰);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含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算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司法机关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以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分包管理要求。
(1)投标人拟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主体结构工程、关键性工程工作不得分包;
(3)分包单位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4)中标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以分包为由减轻或免除自身合同义务;
(5)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30时-12:00 时,14:30时-17:30时。4.2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邮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接收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标书费支付截图。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扫描生成一个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售价(元):¥1000元/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 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