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 1.1.1_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受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委托对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大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采购文件中涉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条款及表述,仅适用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形。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1.2.1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2.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23-2685N1112072
2.2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不拆分中标,投标人仅须编制一套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应对下列品目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且将每个品目的分项价格报出。详见下表:
3.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7近3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1.8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
3.2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10时00分指定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