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区及周边智能摄像机补点建设项目(青塔街道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丰台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区及周边智能摄像机补点建设项目(青塔街道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01-2641140302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区及周边智能摄像机补点建设项目(青塔街道部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7.931557万元, 招标人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青塔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7 . 93155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区及周边智能摄像机补点建设项目(青塔街道部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区及周边智能摄像机补点建设项目(青塔街道部分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本)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发布的电子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 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2.1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及内容自拟)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2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内容自拟、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①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含领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事项;②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 准确性、 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2.3供应商 报名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经有效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选资格。2.4磋商 文件售价:200元, 一律电汇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时请在备注栏写 明报名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便代理机构核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纸质文件逆 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七 、其 他
详见以下附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