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创公司发行PPN债券公开招标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中融创公司发行PPN债券公开招标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中融创公司发行PPN债券公开招标
承销商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融创公司发行PPN债券公开招标承销商项目
222标编号.0635-202605EW0046
2.3招标内容:选聘2家银行入围本项目主承销商库,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及债券存续期内的其他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服
务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发行债券的报批工作,债券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
续期内的等相关事宜
2.4发债规模: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可分期发行)(最终金额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2.5发债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6承销费率: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实际发行额的0.7%./年
2.7承销方式:由供应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2.8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2.9服务质量:发行服务工作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
2.10入围数量: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2.3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格,具有独立发行定向融资工具能力的机构或其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所属机构对该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同一总行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总行的承销资格证明);
3.2.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或被立案调查等影响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对象为企业,查询范围为全国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或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可直接使用总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审计报告、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响应,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18:00时前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9:3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