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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风同庆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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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风同庆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6-111HZ)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惠风同庆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酬金制),招标人为武汉市惠风同庆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5502.39,地面车位数365个,地下车位658个。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风同庆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第二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风同庆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木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近3年无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严重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5月-2026年5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如增值税完税证明等)及拟派本小区服务的项目经理等人员社保缴纳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遵守武汉市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要求等)。

(二)关联关系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发现此类情况,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三)服务回避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惠风同庆花园业委会办公室七、其他

惠风同庆花园(以下简称“本小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将于2026年11月18日应急服务期满,为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维护物业服务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风同庆花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

服务内容:按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T 534-2017),以不低于(

三)星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包括基础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应急处理等,并且接受公证监管的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模式:公证监管的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服务期限:自新的《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公证监管模式)》与《业主共有资金公证监管协

服务期限:自新的《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公证监管模式)》与《业主共有资金公证监管协议》同步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近3年无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严重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5月-2026年5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如增值税完税证明等)及拟派本小区服务的项目经理等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缴纳凭证(如增值税完税证明等)及拟派本小区服务的项目经理等人员社保缴纳凭证。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遵守武汉市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要求等)。(二)关联关系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发现此类情况,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三)服务回避要求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最高限价

1.物业管理费(按业主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无电梯:1元/平方米/月;多层住宅(有电梯:1.6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有电梯):1.6元/平方米/月;一二期商铺:2元/平方米/月:三期商铺3.2元/平方米/月。

2.车辆服务费:72元/辆/月(地上,共365个车位),60元/辆/月(地下,共658个车位);

业主登记临停2元/小时,10元/天封顶;非业主临停,3元/小时,50元/天封顶。3.服务副金:按本小区实际物业服务支出总额(不含水电费代收代缴费用、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费用、法定税费)的不超过10%计提,具体比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中明确,最终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中明确,最终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4.担责收费率按照公证监管的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实际收费列入专业预算,并在依照业主大会委托承担收费、催费以及限期诉讼等责

任,对预算收费率对应的欠费在业主缴费或者司法判决缴费到账之前承担垫资责任,确保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品质不下降,担责收费率不得低于80%,具体比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终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5.担责结余资金按照公证监管的副金制物业服务模式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首年度收支预算,并对年度收支预算的科学性、严谨性、专业性、合理性、可行性承担专业责任,除非不可抗力的因素,对于首年度预算结余承担超支赔偿的责任,具体金额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首年度收支预算中明确,最终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四、招标文件发售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受邀投标人,向业委会邮箱提交申请,并领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购买价格为【0】元,申请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授权代表委托函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招标文件领取后需在2026年10月21日17:30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业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

五、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9:30

六、开标安排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10:00(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日,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将提前通知各受邀投标人)。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