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汉沽街道智慧平安社区一期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 年汉沽街道智慧平安社区一期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LXZB-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汉沽街道智慧平安社区一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汉沽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汉沽街道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程(一期)范围内 34 个小区的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及后端视频存储及机房显示系统,包括 158 个摄像头以及覆盖 34 个小区的 45 条链路传输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汉沽街道智慧平安社区一期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汉沽街道智慧平安社区一期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未到缴纳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4、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相关证明文件 未到缴纳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网络获取,①邮箱标题 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②邮件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报名,并致电工作人员购买采购文件。(2)注意事项: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3)报名时间 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七、其他
1、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供应商在报名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发生的推迟、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自行承担参与项目的全部费用。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