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XS-GS-IT04:智慧农业工程招标公告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XS-GS-IT04:智慧农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6261680
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贷款编号:4385-PRC),用于支付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智慧农业工程合同(合同编号:XS-GS-IT04)项下的合格支出。
2.浠水县凤投资者开发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XS-GS-IT04:智慧农业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0733-26261680日期:2026年10月15日
贷款编号和名称:4385-PRC、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合同编号和名称:XS-GS-IT04:智慧农业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亚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智慧农业工程合同项下的支出。来自亚行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2.涪水县凤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建设浠水县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包括1个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公共平台基座,也称一基座)、2个中心(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农业农村大数据展示与指挥中心)等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项目位置坐落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月(包含3个月的试运行期)。
3.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告公开竞争性招标(OCB),将按照亚行的单阶段单信封进行,来自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4.只有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列关键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参与此次招标。(1)未履行合同记录: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承包商违约而发生过未履
行合同事件。(2)是否因执行投标保证声明而被暂停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因执行投标保证声明而被暂停投标资格。
(3)未决诉讼和仲裁:所有未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影响投标人净资产和/或流动性的重大事件(如有)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总额不应超过投标人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
(6)业务规模年均营业额):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1152万元]按过去3年2023-2025)里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已收到的付款计算。
(7)现金流能力: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人民币21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可从以下渠道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查阅招标文件业主:浠水县凤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如欲购买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应。
发邮件申请(招标编号+项目全称)至上述邮箱,要求提供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山生态
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XS-GS-IT04:智慧农业工程的招标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
地址:黄冈市
开标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立即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本项目不适用国内优惠。
上述工程的交货期为:450天
3.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凡符合《亚行开发银行借款人采购规定》(2017版本并不时更新)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北京市。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001XS-GS-IT04:智慧农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只有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列关键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参与此次招标。(1)未履行合同记录: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承包商违约而发生过未履行合同事件。
(2)是否因执行投标保证声明而被暂停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因执行投标保证声明而被暂停投标资格。
(3)未决诉讼和仲裁:所有未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影响投标人净资产和/或流动性的重大事件(如有)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总额不应超过投标人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
之差计算)的百分之五十(50%)。
(4)合同经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主要供应商或系统集成商或分包商成功完成至少[1]个信息化类系统建设合同,且
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供货需求合同,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中所述的供货范围的合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相应的完工或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提供原件备查。
(5)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三年(2023-202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买方可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2023-2025)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业务规模年均营业额):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1152万元]按过去三年2023-2025)里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已收到的付款计算。
(7)现金流能力: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人民币21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