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项目新增消防强电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改造项目新增消防强电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RX202610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消防改造项目新增消防强电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3999.76元,招标人为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第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消防改造项目新增消防强电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消防改造项目新增消防强电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RX20261004
2.项目名称:消防改造项目新增消防强电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3999.76元
5.最高限价:523999.76元
6.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7.项目地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获取文件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