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73‑2641GNSHFWCS294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电力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2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转账。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请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发送邮件至邮箱,邮件正文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转账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受上海电力大学的委托,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
1.项目名称:临港数据中心维保服务(2026)
2.项目编号:0773‑2641GNSHFWCS2945
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维保内容包括:波分复用系统、UPS系统、大屏系统、机房配电系统、机房配套系统、空调系统、环控系统、防火墙软硬件,及相关网络安全产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临港校区图文楼905。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超过该预算金额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万元,超过该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2: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每本6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转账。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请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发送邮件至邮箱,邮件正文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转账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注:①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00至2026年10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