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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招标

招标公告=2026年登州路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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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CRFQ20260911000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登州路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1297500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万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东丽区登州路与崂山道交口南侧,东至登州路,西至银丰机电(天津)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南至程林北里,北至崂山道,建筑面积31049.46m2。采购范围包括电力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属地电力局图纸审查及调整要求,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本项目为10KV,最大容量为2800KV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登州路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7829)登州路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单位)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职工;
(3)施工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职工;
(4)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职工;
(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职工;
(6)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职工;
(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3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前3个月的连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的缴费证明。
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单位)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报告中提取,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注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所提交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4)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承担(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2026年10月20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