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六医院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第六医院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JLZB-2026-090)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长春市,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六医院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2.567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市第六医院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第六医院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JLZB-2026-090;
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六医院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5670 万元;
采购内容: 病房护理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供应商完成全部 15 类产品送货、现场安装等工作,确保所有产品达标投入临床使用,不得无故拖延、延误工期;
供货地点: 长春市第六医院;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 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 2. 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 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8 其他要求: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9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磋商文件 800 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