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跨校巡回智能装备教学实验平台(数字孪生数控机床)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跨校巡回智能装备教学实验平台(数字孪生数控机床)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CG2026-CZ-04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跨校巡回智能装备教学实验平台(数字孪生数控机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4.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跨校巡回智能装备教学实验平台(数字孪生数控机床),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 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跨校巡回智能装备教学实验平台(数字孪生数控机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1. 天津市第五十八中学跨校巡回智能装备教学实验平台(数字孪生数控机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 6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期为 2026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期为 2026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2、3、4、5、6 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每日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发送至 邮箱;
(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
(3)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
(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确认报名成功;
(5)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