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008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校区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未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2具有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0日,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