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HQWZ-2026-0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能够合法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服务内容,且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3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七、其他
受青岛市市立医院的委托,对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SLHQWZ-2026-028
2.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项目
3. 招标需求:青岛市市立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经营配送服务遴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 预算金额:/,本项目不产生费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 投标人能够合法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服务内容,且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3 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5.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期限: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 地点:青岛市;
6.3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6.4 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5 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 时间:2026年10月14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7.2 地点:青岛市。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时间:2026年10月14日9时00分;
8.2 地点:青岛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